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提升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声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嘉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机构和职责
1.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陆雅平
组员:严叶伟 楼晔 蒋雯 丁婷婷 张雨笋 柴海燕 曹卿
2.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陆雅平
副组长:楼晔 蒋雯 丁婷婷
组员: 各专项工作组组员(具体见附件)
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审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日常招生组织与管理工作,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组长陆雅平:全面负责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副组长楼晔:负责传达上级各项招生工作文件(通知),上报学校招生计划,市教育局网上招生平台录取,制定学校招生制度,组织学校招生会议,监督学校招生过程等工作。
副组长蒋雯:负责学校招生计划制定,专业设置及调整,学校自主招生生源测试、录取等工作。
副组长丁婷婷:负责招生简章制作,学校网站、微信、校外新闻媒体等招生宣传工作。
组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学校招生各项组织与管理工作。
工作小组按责任分工分设招生专项工作小组,主要有校内招生咨询小组、自主招生录取审核小组、收费系统管理工作小组、后勤服务小组、机动工作小组,各小组工作成员及职责见附件。
二、招生工作的总体程序
(一)拟定招生计划,经院、校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职成教处申报;
(二)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简章;
(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四)实施录取工作并根据审批结果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组织新生报到;
(六)当年招生工作资料归档,总结。
三、招生计划编制程序
(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条件拟定招生计划;
(二)各系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三)根据各系上报的招生计划,结合各系情况,拟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草案;
(四)将年度招生计划草案下发各系,征求意见;
(五)综合各系意见,形成年度招生计划,经校部同意后报学院审批;
(六)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职成教处申报。
(七)在执行招生计划过程中,因生源等因素需变更、调整招生计划时,须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批准。
四、招生简章发布程序
(一)在招生宣传工作开始前,草拟年度招生简章草稿(含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收费情况、学校概况等内容)。
(二)招生简章(草稿)征求各系和教务处意见。其中专业介绍内容的审核要由系主任和教务处主任签署意见。
(三)学校综合各系和教务处意见,形成年度招生简章(草稿)。
(四)学校将招生简章草稿、照片、图稿等送印刷厂编排招生简章初稿。
(五)招生简章初稿经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定稿印刷。
(六)学校将印刷稿与原稿文字再次核对并报送市教育局职教处审核同意后对外发放。
五、录取新生工作程序
(一)新生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组织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招生工作文件,明确招生任务、有关招生的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
2.整理招生工作所需的录取通知书等用品资料,调试招生网络、软件,做好招生录取的准备工作。
(二)教育局网上录取程序
1.参加市教育局召开的录取工作会议,及时掌握招生信息、预录取工作情况,确定我校的工作方案,以便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2.按市教育局网上统一录取相关规定,录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
3.及时确认录取学生的信息,通知学生和家长已被我校录取并予以确认,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4.及时通知放弃志愿的学生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5.及时上报学院和市教育局最终网上录取信息。
(三)自主招生录取程序
1.开通秀水中专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公布自主招生计划人数。
2.择优录取报名考生。
3.将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市教育局网上招生平台。
4.及时打印新生录取情况统计表报送相关部门和学院。
(四)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自主招生录取审核小组要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录取进展情况,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事项,要同时报告校长、校招生领导小组。
六、录取规定
凡符合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当地)分数线,身心健康者即具备录取到我校学习的资格。
(一)实行考生自由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参照嘉兴市教育局统招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执行。
(二)在市教育局统招录取结束后学校招生计划不满的情况下,学校可以按照考试成绩,进行心理测试、面谈等综合考核,自主择优录取。
(三)中考成绩260分及以下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并签订试读协议。
(四)经学校审核同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学生或家长对录取专业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退学。
(五)若考生第一志愿填报计划已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凡往届生报考需经考核通过后录取,三年学费按除财政免学费补助外的差额学费收取。
七、纪律检查与监督
(一)严格管理录取场所,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录取工作场所。
(二)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对于招生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
(三)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纪检组、校务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82802498,82603652。
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