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学期结束后各年级返校去物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科、大专各年级(19、18、17级)学生如果有需要,于12月27日、28日分批次来校取物品,具体如下:
2. 中专各年级(22、21、20级,高职考部21、20级除外)学生如果有需要,于1月4日、1月5日分批次来校取物品,具体如下:
3. 高职考部21、20级学生如有需要,于13日上午来校取物品。
注意事项:
(1)家长车辆停放在校外停车场或道路靠边停放,不能进校。
(2)学生和家长进校后请全程佩戴口罩,整理好物品后及时离校。核酸阳性、混管阳性或有咳嗽、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不能进校。
(3)学生取好物品后,请按照学校7S管理要求打扫好寝室、教室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