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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六月专题学习会
日期:2022-06-18 00:00:00  发布人:jxxszz  浏览量:248

        2022年6月17日,秀水中专理论学习中心组于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六月专题学习会议。副校长楼晔主持会议,校级领导班子及处室正职领导参加会议。

        首先,楼晔副校长带领中心组成员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楼晔副校长用十个关键词来描述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同与会人员一起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学习。同时,楼晔副校长强调,学校要与家长、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学校工作要做到三提升:一要提升职教学生学习信心;二要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三要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

        围绕学习内容,秀水中专副校长柴海燕、副校长曹卿,财会系主任丁湛,机电系主任陶菊强依次与小组成员就学习心得作交流发言。    

        柴海燕副校长:作为一名职教一线的党员干部,面对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机遇期,我认为学校应当着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家长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断开创学院发展新局面。

        曹卿副校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加了针对校园欺凌现象的法律法规,要求学校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首先应当做到“重预防”,面对教职员工与在校学生开展防校园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其次应当做到“严管控”,发现欺凌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制止与处理;最后应当做到“暖呵护”,给予被欺凌学生更多关爱与心理辅导。

        陶菊强主任: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将法律意识融入日常生活与教育教学中,严格做到:第一,教师要依法执教,坚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第二,教师要以身立教,重视塑造良好的道德形象,做学生学习的楷模。

        丁湛主任:党和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持着高度的重视,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作为教师应当配合法律保护学生,在教育教学中一方面要时刻以教师道德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坚决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教导学生法律知识,塑造学生正确的“三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学习总结阶段,楼晔副校长进一步强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不仅自己要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细心呵护学生成长,更要带领学生一同学习法律知识,教导学生用法律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

        会后,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又自主学习了《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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