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德育经纬 >> 法制安全 >> 详细内容
 
法制安全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29 14:40:47  发布人:jxxszz  浏览量:434

各系、年级、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的通知》(嘉委办传[2018]43号)要求,为更好地通过推进此项工作,使我校交通安全工作更进一步,经学校研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 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林尧勇

副组长:蔡文祥、徐飞波、严叶伟、陆雅平

组  员:徐  劼、黄卫国、朱小虎、丁  湛、陶菊强、曹  卿、曹  微、萧继豪、祝  红、柴海燕、丁婷婷、崔占鸿、江东升、聂  勇

  • 具体要求

(一)10月1日前,各系、年级发动一次交通安全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告家长的一封信》并要求反馈到位,回执上交政教处。

(二)各系、年级、部门利用本周例会,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三)各系、年级在宣传栏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海报,明确市交通安全大会战主要内容,强调骑电瓶车必需配戴头盔,电瓶车只能携带一名12岁以下的未成年儿童,电瓶车必须张贴反光薄膜。

(四)10月1日前在学生中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讲座,各系、年级要做到100%落实学生、教职工。

(五)中专部、高中部利用短信平台做好学生家长关于《关于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的通知》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10月1日起,凡是进入校区的电瓶车,要求必须张贴反光薄膜,骑电瓶车人员必须戴安全头盔(所有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员工、家长及其他外来人员),未按达要求的电瓶车一律不得进校。

  • 具体分工落实
  1. 院行政由院政教处负责落实;
  2. 校行政、生活指导由校政教处负责落实;
  3. 各系、年级内教职工和学生由各系系主任、年级组长负责落实;
  4. 食堂、小卖部、勤杂工由总务处负责落实;
  5. 洪波本科部教职工与学生由丁婷婷负责落实;

 

嘉兴市秀水经济信息专修学院

 2018年9月26日

核发:jxxszz 点击数:434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