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校务管理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16-05-02 13:07:23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26
 

各校、系、处、室:

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将至,接上级通知, 43日至45放假,共三天。其中43(星期天)照常公休,44(星期一)与42日(星期六)调换,45(星期二)“清明”节为法定假日,42日(星期六)照常上班。
  放假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爱国卫生活动,搞好室内外卫生,关好教室、宿舍门窗及各类电器。对电脑房、实训场所、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师生往返学校和扫墓的安全教育,提倡绿色环保理念,文明扫墓。节日期间,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度过文明详和的节日。

核发:admin 点击数:326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