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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等问题的若干补充规定
日期:2016-05-02 13:07: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63
 

各部、系、处、室: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合理安排工作、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对各类值班、加班及寒暑假上班工资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 加班
1. 行政科室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每月加班次数不得超过10班(含10班,每半天作1班计算)。晚上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应报院办公室批准。
2. 继续教育中心:
(1) 智力开发部:双休日值班作调休处理。安排当周周一至周五轮流休息。
(2) 远程办、函授站:双休日值班作调休处理。晚上值班在次日调休半天。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每月不超过5班(含5班,每半天作1班)
(3) 培训部、考证办:双休日值班作调休处理。晚上开班期间值班按加班计算。

二、休息日监考
凡在双休日参加监考并取得监考费的,一律不再作加班计算。

三、节假日值班
节假日保安人员照常上班外, 每个校区须安排1名行政领导值班,以处理突发事件和对外工作联系。

四、生活指导和门卫节假日值班由政教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五、寒暑假工资计发

全院教职工寒假期间均发放全额工资。暑假期间离退休人员发50%工资,其他在编人员发放全额工资(不含奖金、午餐补贴、车贴)
寒暑假期间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加班(不含招生工作),要提前向学院办公室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希全院各部门加强管理、严格考勤,认真执行上述补充规定,

嘉兴市秀水专修学院
200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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